"想告訴你一個秘密"
就從此開始的
我沒有錯 我是被招惹的
所有的過程我是如此的認真對待
我的感動太輕易
我的認真太輕易
我的自作多情太輕易
所以我的傷心就該太輕易吧!
2008.1/12/11:47
開始
2008/2/12/11:47
結束
很短
會很快回到原點嗎?
我不知道
學會遺忘 學會很快遺忘
不要在太輕易了
尤其在沉澱的7年後
好像沒有原因
我也不知道原因
我更不想去知道原因
竟然"距離"
會成為好理由? 爛理由?
但卻是正當的理由
哈哈哈
可笑!
"不須做得如此絕"
這是最快的遺忘方式
對雙方都好
今天
最後一次
紀錄這個情緒
已經掉過淚了
相信自己回到原點的速度會更快
其他都是屁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