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想告訴你一個秘密"

就從此開始的

我沒有錯 我是被招惹的

所有的過程我是如此的認真對待

我的感動太輕易

我的認真太輕易

我的自作多情太輕易

所以我的傷心就該太輕易吧!

2008.1/12/11:47

開始

2008/2/12/11:47

結束

 

很短

會很快回到原點嗎?

我不知道

學會遺忘 學會很快遺忘

不要在太輕易了

尤其在沉澱的7年後

 

好像沒有原因

我也不知道原因

我更不想去知道原因

竟然"距離"

會成為好理由? 爛理由?

但卻是正當的理由

哈哈哈

可笑!

 

"不須做得如此絕"

這是最快的遺忘方式

對雙方都好

 

今天

最後一次

紀錄這個情緒

已經掉過淚了

相信自己回到原點的速度會更快

其他都是屁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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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nnyttt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